今天來到 #台中家扶 與老師們進行 #特殊需求兒童社會情緒行為理解與策略。
處理特殊兒童的社會情緒行為,在臨床上,我習慣區分為四個思考的方向去著手:
1️⃣滿足孩子的行為
當這項行為是可以讓孩子獲得安全感,達到情緒穩定的作用時,我就會選擇滿足孩子,只是滿足的過程,還是要有條件上的限制,不然孩子的行為就很容易呈現失序的狀態。
例如:孩子吃手的行為,若當下孩子吃手可以安撫自己的情緒,我又找不到其他可行的方式時,我就會暫時選擇讓孩子這麼做。
2️⃣制止孩子的行為
當行為是不被允許時,我就會選擇制止的手段,當下我會使用嫌惡刺激的策略,透過認知行為的連結,建立正確的規範,讓孩子知道什麼可以做,什麼不可做。
例如:孩子出現攻擊或是破壞的行為,這時我絕對二話不說,就直接採暫停策略,在暫停的過程,讓孩子學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3️⃣取代孩子的行為
雖然這項行為表現不適當,但這項行為又有它存在的必要時,我就選擇找尋其他可替代的行為,在滿足的同時,又可以轉為有意義性的行為模式,在孩子情緒穩定下,又可以繼續完成指派的任務。
例如:搖手的自我刺激行為,這時我會讓孩子搬運重物或是收放東西,讓手有事做的同時,又可以滿足刺激的需求。
4️⃣運用孩子的行為
當這項行為是難以制止,但又無傷大雅的前提下,我會把這項行為轉變成是一項增強物,成為孩子完成指派性任務可獲得的獎勵之一,同時用來強化孩子其他正確行為的手段。
例如:孩子喜歡跳來跳去的刺激行為,這時我就會讓孩子知道,當你完成指派性任務後,你就有機會可以盡情地跳躍。
🤔孩子的情緒行為因應策略並沒有所謂的萬用公式,我只能說,遇到特殊孩子的情緒行為,您是要滿足?要制止?要取代?還是要運用?就依您當下的判斷與對孩子的了解而決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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